发布时间:2025-11-27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F1栋一楼纳米智造研究院办公室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采购人 暨南大学 对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F1栋一楼纳米智造研究院办公室改造项目 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工程规模:本工程面积约140㎡,包括拆除工程、装饰工程、其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和其他询比材料等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
工程地址:暨南大学番禺校区F1栋。
工程内容:1、办公室门窗及墙体分隔改造;2、天花吊顶安装、地面铺装、墙面拆除并重新粉刷;3、建设风雨连廊;4、室内灯安装及电气线路改造;5、给排水工程改造;6、安装智能网关系统;7、空调系统改造。具体以清单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不超过50日历天。
最高限价:人民币377369.4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1000.02元,暂列金额23700.38元)。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包利润等)。
2.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3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询比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获取询比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询比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2获取询比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 11 月 28 日~2025年 12 月 4 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
3.3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询比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020-83527049;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3.4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询比文件和购买询比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询比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询比文件。购买询比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华伦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
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询比项目,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的方式,于询比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取查看,不存在泄密风险。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证书,供应商在获取询比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响应。
4.2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
(1)通过微信搜索“粤企签”申请移动数字证书;
(2)或点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中的CA申请,进行CA办理(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公司咨询)。CA办理完成后,登陆平台,下载“环境检测工具”,安装“投标文件客户端”打开询比文件,并按照提示进行逐步填写,生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编辑完成后通过平台进行上传。
4.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0 日上午9:30;
(2)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 12 月 10 日上午9:30-10:00(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的30分钟内);
(3)解密方式:集中解密。
4.4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10 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4.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响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本项目的询比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 采 购 人:暨南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邮 编:510000 |
邮 编:510030 |
| 联 系 人:周老师 |
联 系 人:麦工 |
| 电 话:020-85221107 |
电 话:020-83172166-8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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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0-8317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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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alunsibu@163.com |
2025 年 11 月 27 日
招标文件一经购买恕不退还,请谨慎操作
暨南大学
2025-12-04 23:59:59
Dec 10, 2025 9:30: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