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利街1号和3号物业升级改造及室外环境提升工程(0809-25402GZG2020126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4


银利街1号和3号物业升级改造及室外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银利街1号和3号物业升级改造及室外环境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510-440106-04-01-631491,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银河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银利街1号和3号物业升级改造及室外环境提升工程,包括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屋面维修、消防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计划工期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根据招标人开工令发出的时间为准,视实际情况而定。

面积:5500平方米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3448866.57(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77024.72,暂列金额:134359.73元,暂估价:92478.59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即按照图纸、设计答疑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工程量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条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资格条件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⑤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不接投标。

3.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证明。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或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10 月25 日~2025年 10 月 31 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
  3. 4.3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投标人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800、020-83527049;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投标人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投标人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的时  2025   11 14 0900分-0930分。

5.2 截止,下2025年 11  14 09:30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index)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人: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银河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银利街81号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编:510000

    编:510030

采 购 联  人:罗先生

  人:陈工

    话:020-37250754

    话:020-83172166-826

电子件:/

电子件:hualune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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