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BRT快速公交系统日常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BRT快速公交系统日常维护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城市维护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BRT快速公交系统日常维护项目

项目代码:2311-440100-04-05-605171

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统(简称“BRT”)全长23.09km,东起黄埔区夏园,西至天河体育中心;沿线设有26对站点,共计119个子站,沿线有人行天桥24座,人行过街通道两处,分别位于天河体育中心和石牌桥站。

项目工作内容包括:BRT车行道、人行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交通设施等设施维护、三防抢险、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对项目范围内各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及维修管理服务,确保设施完整,同时做好设施维护的预案,并对设施出现的应急事件及时处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①2024年BRT快速公交系统日常维护项目

2.3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1949987.90元。详细内容见招标公告附件。

BRT快速公交系统日常维护项目夏园站-体育中心站范围内的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养护维修、三防抢险、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2.4服务期限:2024年2月15日(预计时间,具体起始时间以进场通知书为准)至2025年2月16日,共12个月。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④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7、技术负责人具备道路与桥梁或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的技术职称资格;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

3.10、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3.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注:①本项目属于养护维修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不予锁定。②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公告发布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1209日至2023年1229日。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备标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少于20日。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9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09 时00分至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失败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修订)规定执行。

8、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小姐

电话:83804688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168号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168号                                                                             

联 系 人:罗工   电话:838024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 系 人:林工      电话:020-83172166-82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监督电话:020-83061526

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