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沁香园食堂三楼餐厅合作运营项目(0809-2140GDG3114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公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沁香园食堂三楼餐厅合作运营项目(0809-2140GDG31143)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140GDG3114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沁香园食堂三楼餐厅合作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140GDG3114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天河、花都和清远三个校区,本次招标的餐厅位于清远校区。清远校区现有在校师生近9000人,2021年9月份达13000人左右,校区内目前已有沁香园师生食堂一、二楼,三江园食堂一、二、三楼,以上五层楼食堂共由3家餐饮公司负责经营。本次招标的餐厅为沁香园师生食堂三楼餐厅,其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度 企业自编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数据净利润为负值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情况等);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承诺函)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10)投标人近3年在食堂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时由投标人如实提供符合本条款的承诺声明;未提交承诺声明或未如实承诺声明的,一经查实,将对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1)本次招标不接受目前在招标人所有校区(包括天河校区、花都校区、清远校区)经营的食堂服务单位投标;且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提交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4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10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1年08月04日~2021年08月10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3、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投标人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投标人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120.25.193.109/announce/)中《投标人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020-83527049 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4、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投标人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投标人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8月24日09时00分-09时30分。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规模: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天河、花都和清远三个校区,本次招标的餐厅位于清远校区。清远校区现有在校师生近9000人,2021年9月份达13000人左右,校区内目前已有沁香园师生食堂一、二楼,三江园食堂一、二、三楼,以上五层楼食堂共由3家餐饮公司负责经营。本次招标的餐厅为沁香园师生食堂三楼餐厅,其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
1.3 招标内容:清远校区沁香园食堂三楼餐厅合作运营。
1.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3+1+1年模式:(1)第一个合作运营期约为4年,即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止,采取“3+1”模式。即前3年为基本服务期,中标人须全面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食堂(简称“A级”食堂)标准建设,并在餐厅正式营业之日起2年内获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A级”食堂资质;同时在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的4次综合考评中,每次综合考评都在75分以上且4次的综合考评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才可继续运营服务1年(即第4年)。
(2)第二个合作运营期限(即延期)为1年,即从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甲方校历暑假开始之日的前一日止。第一个合作运营期结束后,在达到以上同等条件下,中标人才有资格申请延期1年运营服务,若达不到上述考核要求,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延期运营服务资格,合同自动终止。
1.6 最低建设投入金额:人民币250万元。

2、踏勘现场

2.1 踏勘时间:2021年08月11日上午10:00
2.2 踏勘集中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4号(清远校区校门口)
2.3 踏勘现场联系人:朱老师,13751800905
2.4 踏勘现场要求:
(1)投标人踏勘现场授权代表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现场踏勘授权函》(格式自定,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前往踏勘集中地点,主动配合招标人的现场防疫工作要求。
(2)投标人最多只能派两名踏勘现场授权代表人参与,入校及停车问题请提前联系朱老师。
(3)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4)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人:洪老师

电话:020-856841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人:赖工,詹工

电话:020-83172166-811

电子邮件:hualuny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